国际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交流合作 | 出国出境 | 外教外专 | 国际教育 | 校友 
新闻公告
 新闻速递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6-06-16 13:41 国际学院  国际学院

各院所、各研究生导师、各在校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6]1098号)精神,教育部继续设立2016/2017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在校留学生积极申请,各院所、研究生导师严格把关推荐。

一、奖学金种类及标准

定额名额(5个):用于自费本科生申请。

开放名额(3个):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此项奖学金。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人。

二、申请条件

(一)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来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

(二)在我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且正在学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休学者)。

(三)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四)对华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五)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六)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七)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三)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四、截止时间

620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评选办法

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校内公示、基金委核定或评审”的原则确定获奖人选。相关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向国际学院提交申请。

(二)国际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三)校内公示(一周)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四)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国家基金委予以核定或评审。最终获奖名单以基金委批准名单为准。

六、发放方式

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奖金至学生个人账户(仅限广州市内发行的中国银行卡)。

 备注:请未办理银行卡的同学提前办好银行卡,以便奖学金的按时发放。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学院

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614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学院 © 版权所有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