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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7/18「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免入息审查资助」
2017-09-20 12:58  

致:正在内地院校修读本科课程的香港学生

2017/18「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免入息审查资助」截止申请日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教育局)提醒各同学2017/18学年「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有关「免入息审查资助」的申请将于2017103截止。凡在指定的156所内地院校修读本科课程,不论是通过哪种途径入学,又符合下列申请资格的香港学生,每学年可获港币5,000元的定额资助:

申请资格

(a) 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不论是本地及非本地课程;

(c) 2017/18学年,正在指定的156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以及

(d)(1)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获「3322」的成绩,即中国语文、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以及数学和通识教育达到第2级的成绩;或

(d)(2) 通过「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华侨大学衔接学位课程试行计划」升读华侨大学。

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学生,可于上述截止日期前把填妥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透过邮寄方式送交:香港柴湾利众街24号东贸广场30楼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请注明:「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 免入息审查资助」的申请)。教育局将于2018年第一季或之前就申请结果通知个别申请人。

由于资助计划下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二者其一,因此先前已经申请了2017/18学年资助计划「经入息审查资助」的学生,无须再递交「免入息审查资助」的申请。就2017/18学年资助计划的申请,教育局会作特别安排如有关申请人未能通过资助计划「经入息审查资助」的入息审查部分,教育局会通知相关申请者,如申请者已考获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3322」的成绩,或通过「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华侨大学衔接学位课程试行计划」升读华侨大学,可在指定时间内申请资助计划「免入息审查资助」。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852 2827 1112或电邮至 musss@edb.gov.hk。如欲了解更多关于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浏览www.edb.gov.hk/musss172017/18学年资助计划下指定的156所内地院校名单、相关申请表格及指引等,亦可于同一网页下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教育局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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