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交流合作 | 出国出境 | 外教外专 | 国际教育 | 校友 
新闻公告
 新闻速递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非留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2020-03-27 10:41  

 

非留校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兼读制团体、短期非学历境外学生、合作办学机构: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全球各国都在应对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守护你和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现将非留校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不提前入境,不提前返粤,不提前回校

近期,新冠肺炎的防控重点已经转向境外输入病例。自3月21日零时起,广东省防控办要求对所有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东口岸入境的人员,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省外口岸入境来粤且来粤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其目的地为广东的,无论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均一视同仁,一律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自理。 鉴于安全考虑,留学生应暂停入境返粤,并按照WHO指引,稳定在当地,减少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学生宿舍现已封闭,在学校正式发布返校通知前,所有学生(包括兼读制学生、短期非学历境外学生、合作办学机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如有违反从严处分;如有极特殊情况须返校,务必提前申请,交由学校防控办批复,不得擅自返校,如有违反从严处分。

二、如实上报健康信息,不得隐瞒谎报

根据新冠肺炎校园防控工作的要求,所有全日制学生必须如实上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因具体返校时间尚未确定,为不影响返校复课,所有非留校全日制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应积极配合学院,务必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及时报备居住地信息,如实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居住地、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关键信息,若不如实填报,刻意隐瞒谎报,造成隐患风险,学校将依照规定给予严惩,情节恶劣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按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三、服从属地管理,配合社区防控

在中国境内的全日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应主动通过线上的方式与班主任、导师保持联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和居住地等信息,并及时前往所居住社区做好个人实名登记。在广州市内居住的学生须在“穗康”小程序中做好健康申报;不在广州市居住的学生应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按照所在地的防疫要求,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

四、兼读制、短期非学历境外学生、合作办学机构学生

兼读制、短期非学历境外学生、合作办学机构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进入校园,应主动与所属机构、团体、导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网络教学活动,各类学业咨询应通过信息、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校园者,将按照校园防控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温馨提示】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强、传染速度快,潜伏期长且前期病征不明显,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为了健康,建议大家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多通风,外出戴上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尽量远离人流密集的场所。

请大家相信,我们的众志成城定会让病毒无所遁形。暂时的开学不返校,是为了更好的夺取防控疫情的全面胜利,也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快的在美丽的校园相聚!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留校学生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留校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管理的通知》国际〔2020〕3号执行。

国际学院

2020年3月21日

关闭窗口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学院 © 版权所有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