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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的通知
2021-10-28 08:52  

各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广中医校办[2021]24号),我院现拟开展2021年综合素质评比工作。此综合素质得分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各类奖学金评比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学校、学院各类活动选拔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

二、评比方式

为体现评比的公正性,评比采取分类评分综合权重的方法,按综合分高低评比各奖项。评比共包括三个方面:

(一)品德表现分(100分)

(二)智育表现分(100分)

(三)实践表现分(100分)

每项加分后超过100分按100分算,三项依次分别占20%、70%、10%的权重。

评比认定的时间段: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各加分项目需经各班级班委、班主任以及评定工作小组认定。如有加分项目,请有关同学负责按要求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三类评分的情况说明请见附件。

三、评比程序

(一)各班班委负责本班级同学的加分项目统计(所有加分项目的认定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部门或机构的公章);

(二)将有关加分统计情况上报给班级负责老师;

(三)班级负责老师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工作小组;

(四)工作小组负责对综合素质评分结果进行最终核定。

四、评比时间安排

(一)各班级在10月31日前将本班级加分项目统计表发至各班级负责老师;

(二)各班级负责老师11月2日前根据各班级汇总情况,并结合各位同学的实际情况,审核结果;

(三)学院评比工作小组在11月31日前完成评比结果的审定。

五、其他事项

如在评比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直接咨询班级负责老师。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

 

国际学院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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