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出国超过两周者
须提交补充资料的通知
各申请人:
接省外办通知,因公出国超过两周者,需要提供与出访任务相关的协议。无协议者,需要由邀请方提供详细的出访任务说明,并有邀请人亲笔签名。同时申请人需提供出访任务说明的中文翻译件。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不予公示及受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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