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成立“中国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盟”,我校在会上当选为全国中医药院校中唯一的一个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担任。
“中国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盟”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在全国筛选一批包括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以及生产销售和流通代理等企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合作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参与中医药领域与各国和国际组织、区域性经济合作等项目和活动,从而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
我校加入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盟并在其中担任重要职位,既是对我校整体国际教育资源、医疗实力和以往成绩的肯定,也对我校今后探索多样化的有效的国际合作途径和渠道,承担更大范围的国际合作任务,开展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和技术服务等国际合作交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