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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3-04-07 16:26   新闻速递

廣州中醫藥大學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申請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 )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占參考人數總數的前12%)、前標級(占參考人數總數的前25%)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占參考人數總數的前50%)。

第二條 申請程式

符合申請條件並欲報考廣州中醫藥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廣州中醫藥大學2013年免試招收臺灣地区高中畢業生入学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及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用特快專遞於5月30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申請資料一經寄出, 概不退回。

郵寄地址: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12號廣州中醫藥大學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工作辦公室 郵遞區號:510405

第三條 選拔程式

1、資格審查:學校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

2、面試時間:暂定为2013年6月上旬。

3、面試地點: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12號廣州中醫藥大學国际楼二楼会议室

參加面試時,學生需交驗身份證明原件、《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原件。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國際學院網站通知, 請及時查看。

第四條、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錄取。

廣州中醫藥大學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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