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择优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学校,现根据教育部《2013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草案)》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1. 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且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2. 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或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考生,年满18周岁。
我校2013年免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00名,各专业不设定具体招生名额。
2013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免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
2. 考生须在6月7日-30日到中国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报名表格、考生电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10K以内)、相关身份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书、校长推荐计划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
3. 我校将在7月底8月初,根据香港考试评核局提供的考生成绩进行录取确认,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2013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草案)》的有关精神,以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① 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 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应达到第3级,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应达到第2级。
②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必须达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英语运用科和中国语文及文化科E级或以上,以及
(2)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 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 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2.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招生计划未能满足申请需求,我校愿意服从教育部联招办要求,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或调剂。
1. 新生持加盖广州中医药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 被我校免试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注册费、住宿费和书费。
4.香港学生学杂费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详见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