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2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试行)》规定,并参考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联招办法,我校2012年香港免试生录取标准如下:
一、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
参加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四科核心科目达到以下标准: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和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二、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考生
参加2012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必须达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英语运用科和中国语文及文化科两门高级补充程度(AS-level)科目达到E级或以上。
(2)一门高级程度(A-level)科目达到E级或以上。
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学院 © 版权所有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