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校严格选拔,教育部审批(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文),我校共有190名境外学生荣获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发放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发放方式
学校财务处将以拨款到学生银行卡账号的方式发放该项奖学金。请尚未办理银行账号绑定的同学在5月5日前将在广州市内中国银行开设的储蓄卡复印件(将银行卡号码清晰抄写在复印纸并签名)、银行回执(包含开户人姓名信息)复印件及港澳回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交到各班班长处,在班长处做好银行卡号及开户姓名的登记。由班长按附件电子表格汇总,连同以上资料复印件一起于2017年5月8日(星期一)前上报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老师处,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学校财务处。
备注:如逾期未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将导致奖学金无法准时发放,相关责任自负。
二、奖学金的发放标准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
1、博士生一等奖(奖学金9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7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
2、硕士生一等奖(奖学金7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4000元∕学年);
3、本科生一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4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3000元∕学年)。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1、博士生一等奖(奖学金9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7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
2、硕士生一等奖(奖学金7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4000元∕学年);
3、本科生一等奖(奖学金5000元∕学年)、二等奖(奖学金4000元∕学年)、三等奖(奖学金3000元∕学年)。
附件1 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x
附件2 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银行卡号登记表.xlsx
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