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和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6]64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7]338号)的文件精神,各高校须制定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出访时间在180天以内,不含180天)年度计划(包括①学术交流合作,即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②其他出访,即一般性中外校际和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等,如洽谈合作)。未列入出访计划者,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出访申请,且不再追加安排出访经费。
为确保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须准确摸查、合理规划本单位教职员工(包含在岗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人员、引进人才、返聘退休人员) 2019年度拟因公临时出国情况,制定经费预算,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2019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备表》。我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情况,向上级报备。
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号之前将《2019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备表》电子版提交至wj2006@gzucm.edu.cn,并将文字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处。
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联系人:吴静;电话:39358477;邮箱:wj2006@gzucm.edu.cn
附件:《2019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备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