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府外办)发布了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相关指引。根据该指引,我校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将作出如下调整: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
二、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除疫情防控和特殊工作需要的团组外,原则上暂缓受理一般性出访团组。随国家部委团组,根据国家部委要求办理。
三、对于目前省府外办出国管理处已经批准或我校准备报批的团组,出访人应主动与外国邀请方联系了解往访国对来自中国团组的有关出入境管理措施,以及外方参访单位对接待我团组来访的最新意愿,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安排。
四、申请参加国际会议、展会、学术交流等团组需提交国际会议、展会主办方、邀请方有关访问的最新意见材料。
五、出访团组应配合往访国出入境的有关检查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六、出访团组如推迟、取消出访,应及时报送我处。
七、上级有新通知时,按新的通知精神执行。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处。
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39358477,13430365547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