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理》(教外厅[2020]1号)以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名额性质为计划内的国际学生;
2、2022年9月之后拟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3、无法按原计划于2022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国际学生;
4、上年度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国际学生。
二、基本参评条件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新生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申请程序
1、学生自评阶段: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同学请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4点前在登陆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按相关步骤,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学生自评。步骤详情见附件1。
2、学校评审阶段:学院将组织专家从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少于60分者,不通过评审,下一年度无法继续享受奖学金资助。评分主要依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要求。
3、学院确定初审结果,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批程序
(一)奖学金的评审由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二)最后获奖名单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
国际学院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学生自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