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学校《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广中医国际【2018】50号)的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2023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生,华侨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名额不限。
二、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的校纪校规;违反者不得参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本科生:
(1)五年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四年获得“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五年制台湾学生连续四年获得“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四年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四年制台湾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2)五年制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四年获得以下任一奖学金;四年制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以下任一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学习优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3)对于合作办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合作办学所在单位按照5%的比例负责遴选。
4、研究生:
(1)全部课程成绩及格,并且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及以上;
(2)港澳及华侨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台湾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连续两年获得以下任一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学习优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于2023年5月12日之前交给各班班主任。
非本人申请,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或逾期申请等,均不受理;
2、学院初审并公示;
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国际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学院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4、学校终审,公布结果并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获奖同学将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1000元奖金,并发给荣誉证书。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