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的精神,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的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考试科目(含体育)无不及格记录。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材料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五、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7日11:00 - 2023年12月7日17:00,若逾期提交将不予以受理。
六、申请程序
(一)在我校就读的所有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评选资格;
(二)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2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给班级所在负责老师,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或逾期提交均不予以受理;
(三)学院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计算每位参评同学的综合素质分(新生除外,新生主要参考当年的入学成绩,同时结合日常表现等进行评选),以综合素质评比分数为主要依据,根据每个年级获得的名额,选出拟获奖推荐人;
(四)学院确定初审合格拟获奖推荐人,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审批程序
(一)奖学金的评审由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二)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批复文件为准。
八、发放方式
按相关部门要求,奖学金将由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的方式转至学生个人账户(仅限广州市内发行的中国银行卡)。
备注:为使学生如期收到奖学金,请还未按要求办理银行卡的同学尽快办好银行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收到奖学金,责任自负。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